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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長沙銀行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3月9日興業(yè)投資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長沙銀行92.24 萬股,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成。
根據(jù)3月1日該行發(fā)布的《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股東興業(yè)投資計劃在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4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該行總股本的0.0995%。
本次減持股份前,興業(yè)投資有限公司持有該行2.02億股股份,占該行總股本比例5.02%。本次減持后,興業(yè)投資持有該2.01億股,持股比例降至5.00%。
第七大股東被動減持1352.27萬股
此次減持前,長沙銀行前十大股東也發(fā)生過被動減持。
3月3日,該行公布了《股東被動減持股份結果公告》。公告顯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因司法執(zhí)行,新華聯(lián)建設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被動減持該行股份數(shù)量為1352.27萬股,占該行總股本比例為0.3363%。根據(jù)三季報,新華聯(lián)建設為長沙銀行的第七大股東,被動減持前持股比例為4.05%。
減持后,截至3月1日,新華聯(lián)建設持有長沙銀行14027.7萬股,占該行總股本比例 3.49%,一致行動人新華聯(lián)石油持有該行4727.79萬股,占該行總股本比例1.18%,二者合計占長沙銀行總股本比例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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