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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正常召集召開前夕被牟平區(qū)人民法院強力干預禁止,是A股市場有史以來從未出現過的,原因何在?
2月2日晚間,新潮能源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原定于2月3日召開的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將延期。根據公告,臨時股東大會延期系交易所收到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qū)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23】魯0612財保7號)及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根據該《民事裁定書》所述,申請人寧夏順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寧夏順億”)與公司之間的公司決議效力確認糾紛一案,寧夏順億于2023年1月31日向牟平法院申請對公司采取行為保全;牟平法院于2023年2月1日裁定:“一、公司停止執(zhí)行2023年1月18日作出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決議。二、禁止公司2023年2月3日上午8:30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p>
新潮能源認為,牟平法院對公司無司法管轄權,該《民事裁定書》對公司所做行為保全(禁止召開股東大會裁定)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新潮能源將堅決依法維權。
資料顯示,行為保全流程比較復雜,需要舉證質證論證等多個過程,因此法院一般比較慎重,而牟平法院在1月31日接到申請,2月1日即下裁定,十分緊促和罕見。那么,其背后的原因何在?有待進一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