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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柏龍(002776)及相關責任人員于近日收到廣東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關于對廣東柏堡龍股份有限公司、陳偉雄、陳娜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經查,ST柏龍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偉雄、陳娜娜存在以下違規(guī)行為:(一)未及時披露重大合同進展情況;(二)相關公告關于表決權不可撤銷的信息披露前后矛盾,公司未向投資者作出充分解釋說明或風險提示;(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根據(j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廣東證監(jiān)局決定對ST柏龍及陳偉雄、陳娜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
同樣值得投資者關注的還有ST柏龍索賠案。據(jù)公開消息,目前,投資者訴ST柏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獲廣州市中院受理。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ST柏龍存在的違法事實已經廣東證監(jiān)局確認。因此,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間買入ST柏龍股票,并在2021年3月19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律師將根據(jù)案件進展情況幫助投資者向公司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