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正則/作者 映蔚/風控
回顧2021年,山東省青島市新增境內(nèi)外上市公司15家,創(chuàng)歷史新高,總數(shù)達到72家。繼往開來,歷時一年多,2022年7月26日,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捷智能”)沖擊科創(chuàng)板注冊生效。若成功登陸資本市場,科捷智能董事長龍進軍,或將成為青島首位80后上市公司創(chuàng)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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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榮”背后,科捷智能面臨高企的償債壓力,其報告期內(nèi)的資產(chǎn)負債率均越“紅線”,而且,科捷智能的毛利率均低于同行均值。另一方面,科捷智能的信息披露真實性迷霧重重,不僅對關聯(lián)方其他應收款與關聯(lián)方披露數(shù)據(jù)相差六千萬元,其在同一版招股書,還現(xiàn)研發(fā)人員變身銷售人員的“怪象”。
一、毛利率落后于同行均值,資產(chǎn)負債率越“紅線”償債壓力高企
資產(chǎn)負債率,反映了債權人向企業(yè)提供信貸資金的風險程度,也反映了企業(yè)舉債經(jīng)營的能力。而報告期各期末,科捷智能資產(chǎn)負債率超“紅線”,且其還面臨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的情形。
1.1?近年來營業(yè)收入年復合增長超五成,2020年凈利潤增速達382.89%
據(jù)簽署日期為2021年12月17日的科捷智能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書”),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科捷智能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3.71億元、4.62億元、8.8億元、2.62億元。并且,2018-2020年,科捷智能營業(yè)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53.92%。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科捷智能的凈利潤分別為1,594.1萬元、1,272.82萬元、6,146.39萬元、-922.92萬元。2019-2020年,科捷智能的凈利潤同比增速分別為-20.15%、382.89%。
值得注意的是,科捷智能的毛利率均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1.2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毛利率低于7家同行業(yè)可比公司均值
據(jù)招股書,深圳市今天國際物流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天國際”)、山西東杰智能物流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杰智能”)、浙江德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馬科技”)、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劍智能”)、沈陽新松機器人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器人”)、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微至”)、上海欣巴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巴科技”)為科捷智能的同行業(yè)可比公司。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科捷智能的毛利率分別為22.4%、24.61%、23.76%、19.6%。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德馬科技的毛利率分別為27.75%、27.69%、28.27%、20.4%;東杰智能的毛利率分別為26.36%、31.64%、29.27%、25.35%;機器人的毛利率分別為31.47%、27.92%、19.24%、13.08%;今天國際的毛利率分別為34.53%、28.96%、29.41%、25.7%;蘭劍智能的毛利率分別為37.1%、40.55%、43.63%、32.27%。
2018-2020年,欣巴科技的毛利率分別為22.52%、21.13%、20.5%,中科微至的毛利率分別為42.61%、42.3%、38.27%。
即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科捷智能的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值分別為31.76%、31.46%、29.8%、23.36%,高于科捷智能的毛利率。
不僅如此,科捷智能的償債壓力高企。
1.3?資產(chǎn)負債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報告期各期末均越“紅線”
據(jù)招股書,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期末,科捷智能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89.02%、84.05%、78.2%、83.66%。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期末,今天國際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49.15%、55.21%、60.11%、66.25%,東杰智能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44.05%、40.55%、48.74%、50.66%,德馬科技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56.99%、51.04%、44.63%、51.72%,蘭劍智能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57.66%、45.67%、19.18%、21.08%,機器人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33.73%、33.89%、54.79%、58.71%。
2018-2020年各期末,中科微至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80.35%、74.23%、65.87%,欣巴科技的資產(chǎn)負債率分別為72.95%、67.51%、65.46%。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期末,上述同行業(yè)可比公司的資產(chǎn)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56.41%、52.59%、51.25%、49.68%。
不難發(fā)現(xiàn),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期末,科捷智能的資產(chǎn)負債率不僅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并且占比均超七成。
簡而言之,報告期即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科捷智能的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且各期末,科捷智能資產(chǎn)負債率均高于可比公司,均超70%越“紅線”。
二、其他應收款金額與關聯(lián)方打架,“缺口”超六千萬元交易真實性存疑
而此番上市,關于科捷智能與其關聯(lián)方的其他應收款,科捷智能與其關聯(lián)方披露的數(shù)據(jù)“矛盾”,即使按照合并計算相關科目,兩者“缺口”或仍逾六千萬元。
2.1?順豐泰森系順豐控股子公司,順豐控股系科捷智能的間接持股股東
據(jù)招股書,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豐控股”)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簡稱“順豐”),系科捷智能關聯(lián)方。順豐控股系科捷智能間接持股5%以上的法人。
據(jù)簽署日期為2021年9月1日的《深圳順豐泰森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專業(yè)投資者公開發(fā)行短期公司債券第三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順豐森泰募集說明書”),截至2021年3月末,順豐森泰股東為順豐控股,持有順豐泰森100%股權。
根據(jù)順豐控股2016年年報,2016年起,順豐泰森成為順豐控股全資子公司。
根據(jù)順豐控股2021年年報,順豐泰森為順豐控股全資子公司。
也就是說,科捷智能報告期內(nèi),即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順豐泰森均是順豐控股的全資子公司,科捷智能招股書披露的其對順豐控股及其附屬公司的關聯(lián)方往來款,或應涵蓋科捷智能對順豐泰森的相關款項。
然而事實情況卻并非如此。
2.2?科捷智能披露對順豐的其他應收款,與順豐泰森披露數(shù)據(jù)“打架”
據(jù)招股書,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科捷智能對順豐的其他應收款分別為0元、0元、522.48萬元、137.19萬元。
據(jù)簽署日期為2021年4月30日的順豐森泰2020年度報告(以下簡稱“順豐泰森2020年報”),2020年年末,順豐泰森對關聯(lián)方科捷智能及其子公司的其他應付款為21,677.99萬元。
可見,按照合并范圍來看,招股書披露科捷智能2020年其對順豐的其他應收款,遠不及順豐控股的子公司順豐泰森2020年報披露的同期其對科捷智能及其子公司的其他應付款,二者相差21,155.5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鑒于不同企業(yè)對于同一筆交易的會計科目分錄或存在差異,但《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在考慮相關科目后,上述數(shù)據(jù)仍存在差異。
2.3?倘若合并計算相關科目,科捷智能與順豐泰森披露數(shù)據(jù)差值或逾六千萬元
據(jù)招股書,科捷智能因執(zhí)行新收入準則,將與銷售產(chǎn)品及提供勞務相關、不滿足無條件收款權的應收賬款及長期應收款重分類至合同資產(chǎn)及其他非流動資產(chǎn),將與提供銷售及提供勞務相關的預收款項重分類至合同負債。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科捷智能對順豐的應收賬款分別為0元、5,233.58萬元、11,612.32萬元、9,912.12萬元。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科捷智能對順豐的長期應收款分別為0元、607.97萬元、0元、0元。
據(jù)簽署日期為2021年10月8日的科捷智能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科捷智能對順豐的合同資產(chǎn)分別為0元、0元、1,086.61萬元、1,636.72萬元。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科捷智能對順豐的其他非流動資產(chǎn)分別為0元、0元、1,786.16萬元、2,203.33萬元。
經(jīng)《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測算,2019-2020年年末,科捷智能對順豐的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其他應收款、合同資產(chǎn)、其他非流動資產(chǎn)的合計金額分別為5,841.55萬元、15,007.57萬元。
據(jù)順豐森泰募集說明書,順豐泰森披露的關聯(lián)方應付列表中,對應名單并未有科捷智能及子公司的的“身影”。并且,2018-2020年年末,順豐泰森其他關聯(lián)方的應付賬款分別為196.5萬元、82.74萬元、159.14萬元。
據(jù)順豐泰森2020年報,2019-2020年年末,順豐泰森僅對順豐控股的關聯(lián)方存在長期應付款。
此外,順豐泰森未具體列報對科捷智能及子公司的合同負債。并且,2019-2020年年末,順豐泰森對其他關聯(lián)方的合同負債分別為0元、94.24萬元。
倘若順豐泰森的其他關聯(lián)方系科捷智能及其子公司,則經(jīng)《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測算,2020年,順豐泰森對科捷智能及其子公司的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合同負債的合計金額,或至多為21,931.36萬元,或至少為21,677.99萬元。相比之下,科捷智能對順豐對應科目的合計值15,007.57萬元,差值或介于6,670.42萬元與6,923.8萬元之間。
此外,科捷智能及順豐泰森的會計政策變更、合并范圍變更等或也未對上述數(shù)據(jù)差異造成影響。
2.4?科捷智能與順豐泰森,會計政策及合并范圍的變更或未影響上述數(shù)據(jù)打架
據(jù)招股書,報告期內(nèi),科捷智能采用了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準則、債務重組準則、新金融工具準則、新收入準則、新租賃準則等會計政策,上述會計政策的變更或并未對上述數(shù)據(jù)產(chǎn)生影響。
且截至招股書簽署日,科捷智能共有3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無參股公司,未設立分公司。
其中,上海科而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為科捷智能2015年11月通過同一控制下合并收購而來的子公司。另外兩家子公司分別成立于2018年與2019年。
可見,科捷智能的合并范圍變更或也并未影響上述數(shù)據(jù)“打架”。
據(jù)順豐泰森募集說明書,2020年,順豐泰森已采用新收入準則編制2020年度財務報表,或對上述數(shù)據(jù)差異沒有影響。
且上文提及,自2016年起,順豐泰森成為順豐控股全資子公司。
即是說,2020年,順豐泰森與科捷智能的會計政策變更、合并范圍變更因素,或均未對上述數(shù)據(jù)差異產(chǎn)生影響。
由上述情形看出,按照同一合并范圍下的披露方法,科捷智能招股書披露其對順豐總合并范圍的其他應收款,遠高于順豐控股的子公司順豐泰森披露的同期其對科捷智能及其子公司的其他應付款,令人費解。且即使合并計算相關科目,二者信披“缺口”或仍達六千余萬元。至此,科捷智能的信息披露質量或“打折”。
問題尚未結束。
三、總工程師“搖身”變銷售人員,核心技術人員職務真實性或“露馬腳”
由于光的折射和全反射而形成,海市蜃樓是地球上物體反射的光經(jīng)大氣折射而形成的虛像。可見,假象之所以是假象,首先它是對某種東西的顯現(xiàn)。
而資本市場一樣,招股書不止是表面的一紙公告,里面的信息披露矛盾,或窺見異常的端倪。邱雪峰擔任科捷智能方案規(guī)劃總工程師,且被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然而在招股書另外一處信披,邱雪峰卻“搖身一變”成銷售市場人員,令人費解。
3.1?邱雪峰任科捷智能方案規(guī)劃總工程師,被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
據(jù)招股書,2017年3月起至招股書簽署日2021年12月17日,邱雪峰擔任科捷智能方案規(guī)劃總工程師,屬于科捷智能的核心技術人員。
與此同時,邱雪峰為科捷智能員工持股平臺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3.2?招股書披露員工持股平臺出資結構時,另有銷售市場人員也名為邱雪峰
據(jù)招股書,核心技術人員邱雪峰通過青島科捷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科捷投資”)間接持有科捷智能的股份,間接持股對應科捷智能股份數(shù)量50萬股,間接持有科捷智能股權比例為0.37%。
然而,在招股書披露的“科捷投資的出資結構情況”中,邱雪峰卻“搖身一變”成銷售市場人員。
據(jù)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1年12月17日,科捷投資的有限合伙人邱雪峰,出資金額40萬元,出資比例為5%。合伙人性質為有限合伙人,職務為銷售市場人員。
關于邱雪峰在科捷智能的職務,前后為何“大相徑庭”?
3.3?科捷智能招股書前后兩處所披露的邱雪峰,為同一人
需要指出的是,科捷投資招股書披露的“科捷投資的出資結構情況”中出現(xiàn)的邱雪峰,與前述核心技術人員邱雪峰,或系同一人。
據(jù)招股書,科捷智能在發(fā)行前,總股本為135,636,875股。發(fā)行前,科捷投資持有科捷智能1,000萬股,持股比例7.37%。
即基于“科捷投資的出資結構情況”披露的市場銷售人員邱雪峰持有科捷投資5%股權、科捷投資持有科捷智能7.37%股權的前提,則市場銷售人員邱雪峰,通過科捷投資間接對科捷智能的持股比例為0.3685%。經(jīng)過四舍五入,該比例與科捷智能披露董監(jiān)高持股情況時公示的邱雪峰對科捷智能的間接持股比例一致。
也即是說,招股書兩處不同地方披露的邱雪峰為同一人。
那么,被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的邱雪峰,其職務為何又顯示為“銷售市場人員”?需要指出的是,科捷智能另外兩位核心技術人員,在招股書不同地方披露的職務并無二致。
3.4?除邱雪峰外,另兩名核心技術人員的職務披露前后并不存在差異
據(jù)招股書披露的“科捷投資的出資結構情況”,邱雪峰為科捷投資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職務為銷售市場人員。劉鵬、何葉同樣是有限合伙人,其職務均為研發(fā)人員。
而在招股書披露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及其近親屬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時,劉鵬、何葉均間接持有科捷智能0.74%的股權,間接持股對應科捷智能股份數(shù)量均為100萬股。
且科捷投資的出資結構中,劉鵬、何葉的出資比例均為10%。
則基于劉鵬、何葉兩人在科捷投資的出資比例、科捷投資持有科捷智能7.37%股權的情形,測算得出,劉鵬、何葉兩人對科捷智能的間接持股比例均為0.74%。
可見,另外兩名核心技術人員劉鵬、何葉,在招股書中披露的職務不存在前后矛盾的情況。
而在上述情形情況下,邱雪峰的職務由核心技術人員“變身”為“銷售市場人員”,其是否信披現(xiàn)“手抖”式失誤?還是邱雪峰身兼研發(fā)人員及銷售人員兩重身份?該情形是否合理?其真實職務究竟為何?均是未知數(shù)。
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上述信披“迷象”之下,科捷智能未來如何說好其“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