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華鈺發(fā)布了關于收到《民事起訴狀》和《應訴通知書》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期分別收到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和《應訴通知書》(2021)藏01民初260號(案件一)、(2022)藏01民初5號(案件二)、(2022)藏01民初6號(案件三)和(2022)藏01民初15號文件(案件四),共涉及11名自然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賠償金額共計人民幣67,997,828.23元。
對此,ST華鈺稱:上述案件均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時無法全面、準確判斷該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程度,最終影響以法院審理結果為準。目前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正常,同時公司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該事項,并積極應訴處理。
由此可見,對于ST華鈺的違法事實已經(jīng)確認,相關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經(jīng)開始維權。根據(jù)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1年9月1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chǎn)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周刊官網(wǎng),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獲賠情況根據(jù)法院判決為準。
關于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從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經(jīng)查,道衡投資、華鈺礦業(yè)違法事實如下:一、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lián)方及關聯(lián)交易;二、未及時披露道衡投資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賣情況。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股權代持協(xié)議、會計憑證、華鈺礦業(yè)定期及臨時報告、拍賣公告、詢問筆錄等證據(jù)證明。
根據(jù)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jù)《證券法》(2005年)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證券法》(2019年)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決定:(一)對道衡投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二)對華鈺礦業(yè)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三)對劉建軍給予警告,并處以140萬元罰款;對劉桂英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徐建華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對孫艷春處以60萬元罰款;對邢建軍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3月18日,ST華鈺收盤價為15.27元。接下來,我們?nèi)詫⒊掷m(xù)跟蹤相關事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