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盤后,奇信股份(002781)發(fā)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證監(jiān)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受上述消息影響,奇信股份4月1日開盤股價即一字跌停。截至到發(fā)稿時,公司股價為每股7.01元。對于公司和股東而言,這的確帶來不小的麻煩。
目前尚不清楚奇信股份被立案的具體事由,但鑒于公司已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奇信股份索賠區(qū)間暫定為:凡是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買入,并在2022年4月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預征集。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被立案調查之前,奇信股份多項問題已受深交所關注。
1月29日,奇信股份披露業(yè)績預告稱,預計公司2021年實現營收約為11億元至15億元,歸母凈利潤虧損約為9億元至13.5億元,同比下降62.15%-143.23%。而實際上,公司2020年營利已處于虧損狀態(tài),其中歸母凈利潤虧損約為-5.53億元。
在業(yè)績預告披露后,深交所于2月14日向奇信股份下發(fā)了關注函。深交所要求奇信股份結合在手項目、業(yè)務開展情況說明2021年營業(yè)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與同行業(yè)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公司生產經營環(huán)境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響,持續(xù)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此外,奇信股份 2021年12月31日曾披露,經自查發(fā)現,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合計向達欣貿易轉賬1.31億元。經核查,上述款項的轉出,系在公司未與達欣貿易簽訂商務合同,也未發(fā)生實質性的商務經濟往來下發(fā)生的,截至目前,上述款項尚未歸還。
對于該情況,深交所也在今年2月14日的關注函中一并進行了追問。深交所要求奇信股份說明上述資金的實際流向及使用情況,具體決策者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公司全體董監(jiān)高是否履行了忠實和勤勉義務。
然而,在針對深交所下發(fā)的這份關注函,奇信股份已先后于2月22日、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六次發(fā)布了延期回復公告。公司在最新披露的延期公告中表示,由于部分問題的回復尚需作進一步補充、核實和完善,預計4月6日前完成關注函回復事項并及時披露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奇信股份在3月25日披露,公司近期因流動資金緊張出現部分銀行貸款逾期的情形,截至該公告披露日,逾期本金合計17290.49萬元,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2.13%。
對此,奇信股份表示,上述事項債權人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凍結資產等財產保全措施,公司將會面臨需支付相關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情況,導致公司財務費用增加。同時債務逾期事項會導致公司融資能力下降,進一步加劇公司的資金緊張狀況,進而對公司部分業(yè)務的正常開展造成一定影響。此外,公司可能因上述債務逾期面臨訴訟仲裁、銀行賬戶被凍結、資產被查封等風險。
劉鵬律師表示,鑒于奇信股份已經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且此前公司已有違規(guī)行為,建議此前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應及時主張索賠,挽回自己的損失。